李孝利去年發行的第四張專輯,因捲入抄歌風波而被迫中止音樂活動,連累事務所損失慘重,估計涉及金額高達34萬美元。李孝利的事務所為此向提供抄襲作品的作曲家Bahnus求償,日前獲判勝訴,Bahnus必須向事務所賠償約25萬6000美元。
據中新網報導,法院表示,Bahnus提供李孝利的歌曲中,有六首涉抄襲(I`m Back、Feel The Same、Bring It Back、Highlight、鞦韆、Memory)。
而在去年的一審判決中,Bahnus已因欺詐、偽造文件等罪被判18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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